为了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,避免商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,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社会公众形象,老邻居连锁向广大消费者作出郑重承诺:
一.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经营活动,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对社会和公众负责,做到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、规范经营、优质服务。
二、保证经营的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。
三、保证进货时认真查验商品质量,商品包装上的标识符合下列要求:
(一)有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。
(二)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、生产厂厂名和厂址。
(三)有清晰地标明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。
(四)有标明商品的规格、等级、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,用中文予以标明。
(五)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,要在外包装上标明。
四、保证不经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。
五、保证建立商品进货查验制度。如实记录产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生产批号、保质期、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、进货时间等内容。
六、保证建立商品召回制度。在经营中发现商品存在安全隐患,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,及时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,配合调查处理,并立即停止销售,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,主动召回产品。
七、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,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意见,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,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,树立诚实信用的企业形象。
八、保证本承诺书张贴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。
九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,认真履行法定义务,我公司将信守以上承诺。
四川省老邻居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
2018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