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区居民当起了超市“老板”?
一边购物一边分红
这里的社区居民既是“老板”又是“上帝”
共享经济新模式
为构建社区“共享经济”新模式,在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的领导下,老邻居公司联合各基层社和社区“两委”发起成立消费合作社,即社区共享超市,打造了社区居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发展的综合性服务平台。
2018年11月,公司在成都市双流区黄甲镇长埂社区开设了首家共享超市。由双流区社与长埂社区党组织联合发起成立了“成都长埂惠民农业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”,通过社区共建单位援助、社区居民入股(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)等方式筹集启动资金50余万元,并有偿租用300余平方米的社区集体资产作为场地,以“公司+合作社”模式打造了“共享超市”。超市采取由辖区居民“自愿入社入股”模式,按照“共建、共治、共享” 的社区发展治理理念,让社区居民成为超市的股东。
持续收益,让居民得实惠
以“双卡双待、持续效益” 的模式让居民得实惠。其中,“双卡”,即超市会员卡和合作社社员卡;“双待”,即超市积分返利和合作社股金分红。超市经营利润按“消费积分+社员股金”两次分配。
助就业!家门口的工作
社区居民不仅可以当股东
还可以在超市上班领取劳动报酬
社区志愿者每天到超市当3个小时店员
便可用积分兑换相应的商品
此外
长埂社区20余户困难群众
和特殊人群可免费收到社员卡
长期享受社员待遇
参与利润分红
截至目前,公司已在成都市双流区、龙泉驿区成功开设多家社区共享超市,形成了成熟的共享经济发展新模式。
——摘自《中华合作时报》
原文:《顾客就是老板,这家超市不一般》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O0Bdf2TJfEF--ijxkjGzuQ